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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规定获评文明打工者可租公租房
2010-4-9

本报讯 (记者王姝)公共租赁住房将向非京籍人员打开一个新通道———非京籍人员如能获评“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”,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将可享受北京市民待遇。昨日,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通报了上述消息。

承租公租房须过两门槛

之前曾有消息称,公共租赁住房将向“非京籍夹心层”开放,但去年7月发布的《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并未将“非京籍夹心层”纳入受益范围。今年两会期间,京城公租房终于取消户籍限制。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曾表示,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依托所在单位,申请公租房。但官方并未透露有关入门标准的细节。

昨日,首都精神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自今年开始,北京每年都将在来京建设者中,选出100名“文明北京新市民”,每两年从中评出10名“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”,获奖者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,给予市民待遇。这意味着,“非京籍夹心层”承租公租房,有两道门槛:第一道,成为“文明北京新市民”,入选比例为100人每年;第二道,获评“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”,入选比例为年均5人。

具体评选方式今日发布

据了解,“文明北京新市民”、“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”的具体评选方式,将于近日发布。

对此,来自湖南、在管庄一小型企业打工的吴先生表示,“每两年才有10个人,肯定选不上”。目前,他和妻子租住在一平房内,月租300元,占月工资的1/7,“再贵,就承受不起了,孩子在老家念书,每个月都要汇钱”。不过,他还是看到了希望,“毕竟原来没北京户口就没有可能,也许以后要求还会降低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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